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认识的重大创新 [论文关键词] 社会主义 本质 创新 [论文摘要] 江泽民把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制度联系起来考察,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具有六点规定性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纳入社会主义本质,丰富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实现了对社会主义本质论认识的重大创新
1992 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述后,学术界围绕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江泽民2001 年 4 月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新表述,明确回答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一系列问题,实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论认识的重大创新
一 在科学社会主义进展史上,过去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局限于制度特征上的把握
邓小平第一次作出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但从认识社会主义制度深化到揭示社会主义本质并非要撇开社会主义制度
江泽民明确地把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制度直接联系起来进行考察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包括:“解放生产力,进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未提及公有制、按劳分配等社会主义制度内容
有人认为,公有制、按劳分配不属于社会主义本质范畴,它只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有人认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替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制度论,不再强调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问题了
20 世纪 90 年代关于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制度关系的讨论没有形成结论性的观点
2001 年 4 月,江泽民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关系问题作出了肯定性回答
他指出,“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制度是比资本主义制度优越的社会制度
人类最终总要摆脱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而进入崭新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是历史进展的必定
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解放和进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制度,消除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