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床位统筹及轮候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加强保基本养老床位的统筹利用,提 高本市养老床位的利用效率,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公平可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人民城市建设”理念,缓解本市养老床位建设利 用的结构性矛盾,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着眼于“有床位可供入住、有意向可供排队、有清单可供选择” 的目标,建立全市统一、分级负责的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及轮候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机制1
加强本区范围内养老床位统筹
各区首先应当以街镇为责任单位,保障本 区域内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入住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相应等级的老 年人的入住需求
街镇保基本养老床位供给不足或已住满的,各区应建立区级保 基本养老床位统筹池,保障老年人入住需求
试点期间,中心城区和郊区每个区 分别建立不少于 1 张和 2 张床位的区级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池
符合《市 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规定的人户分离老年人纳入所居住区一并保 障
加强全市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
建立市级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池,试点期 间,中心城区和郊区每个区分别提供不少于 50 张和 1 张床位纳入市级统筹池
各区应从开办时间 2 年以上、入住率较低(郊区入住率低于 50%、中心城区入 住率低于60%)的公办养老机构中,将其至少 10%的可用床位纳入市级统筹池, 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利用率
鼓舞其他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运营能力和收 住情况,主动提供床位纳入市级统筹池
市级统筹池在各区完成保基本床位数责 任指标、且区级统筹池床位使用数量达到 60%以上时,向该区开放
关于各区 使用市级统筹床位资源的相关政策,另行确定
纳入市、区两级统筹池的养老床位需达到以下要求:(1)符合保基本养老床位设置标准;(2)养老机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