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社区)是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生活照顾及 护理服务的场所
在养老院(社区)生活的老年人可分为能 够自理的、需拐杖介助的、需轮椅介护的和需要卧床介护的 等四类老人
老年人由于年龄因素,视力、听力、记忆力及 活动能力等各方面身体机能都在衰减,因此,在敬老院(社 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人员疏散不及时,就极有可能引发 重大恶性事故,造成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深圳市敬老院(社区)管理单位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居住老人的疏散工作,明确处置流程,细化 处置要求,提升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因突发事件产生的 危害和损失,保护老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城 市公共安全,制定本指引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发 生的区域、影响范围以及牵涉的人员数量等信息
评估应急 疏散避险需求,明确疏散撤离范围、方式以及具体的人群引 导疏散措施,尽快发布疏散指令
(二)利用现场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应急广播、应 急照明(夜间)等安全警示设施,及时传播应急疏散避险指 令和其他警示信息,让居住老人在专门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地应急疏散避险
在第一时间安抚老人,防止不知所措、行为 盲目、恐慌焦虑等状况出现
(三)在敬老院(社区)入处增加应急管制警戒人员, 阻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
开启对外的相关出入,用于临时 疏散撤离
(四)对居住老人分类别进行疏散,以提高疏散时效
(五)对能行走的老人可以在疏散人员的全程引导下, 按规定的线路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域,防止疏散过 程中发生拥挤、踩踏、摔倒等次生事故
(六)在住宅楼内,尽可能安排疏散电梯、救生缓降器 疏散老人,以提高疏散速度,同时可避开能自理的老人因走 楼梯可能出现的摔倒、动作慢或体力不支等现象而影响疏散 进度及增加疏散人员负担
(七)做好应急疏散秩序维护工作,合理安排各疏散出 的人流量,均衡疏散时间,避开出处人员过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