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社区)是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生活照顾及 护理服务的场所。在养老院(社区)生活的老年人可分为能 够自理的、需拐杖介助的、需轮椅介护的和需要卧床介护的 等四类老人。老年人由于年龄因素,视力、听力、记忆力及 活动能力等各方面身体机能都在衰减,因此,在敬老院(社 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人员疏散不及时,就极有可能引发 重大恶性事故,造成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深圳市敬老院(社区)管理单位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居住老人的疏散工作,明确处置流程,细化 处置要求,提升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因突发事件产生的 危害和损失,保护老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城 市公共安全,制定本指引。(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发 生的区域、影响范围以及牵涉的人员数量等信息。评估应急 疏散避险需求,明确疏散撤离范围、方式以及具体的人群引 导疏散措施,尽快发布疏散指令。(二)利用现场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应急广播、应 急照明(夜间)等安全警示设施,及时传播应急疏散避险指 令和其他警示信息,让居住老人在专门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地应急疏散避险。在第一时间安抚老人,防止不知所措、行为 盲目、恐慌焦虑等状况出现。(三)在敬老院(社区)入处增加应急管制警戒人员, 阻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开启对外的相关出入,用于临时 疏散撤离。(四)对居住老人分类别进行疏散,以提高疏散时效。(五)对能行走的老人可以在疏散人员的全程引导下, 按规定的线路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域,防止疏散过 程中发生拥挤、踩踏、摔倒等次生事故。(六)在住宅楼内,尽可能安排疏散电梯、救生缓降器 疏散老人,以提高疏散速度,同时可避开能自理的老人因走 楼梯可能出现的摔倒、动作慢或体力不支等现象而影响疏散 进度及增加疏散人员负担。(七)做好应急疏散秩序维护工作,合理安排各疏散出 的人流量,均衡疏散时间,避开出处人员过度集中,产 生拥挤现象。(八)疏散分流的全过程,要求被疏散的老人听从指挥, 保持冷静,信任组织。(九)及时制止应急疏散过程中发生的逆行、抢行或其他破坏疏散秩序、容易诱发危险的行为。(十)对疏散撤离过程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并及时向有 关部门和单位更新报告疏散撤离情况。(十一)根据疏散情况,必要时应及时调整疏散方式及 线路,或临时中止疏散。(十二)将老人疏散至安全区域,要及时清点人数,查 看各类老人的情况及有无其他受伤人员,根据情况及时作出 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