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1、术语和定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 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与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 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 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集中供水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 伸工程供水人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的比例。供水人指某 区域农村户籍人或常住人,取高值,下同。自来水普与率: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 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下同)的农村人占农村供 水总人的比例。水质达标率: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水质达标 率两种。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 GB5749 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水质覆盖人水质达 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 GB5749 要求的样本对应 工程供水人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数的比例。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2、基本规定2.1 农村饮水安全,指农村居民能与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 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2.2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 和供水保证率 4 项。2.3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 4 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 4 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 只要有 1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 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 A。2.4 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实行适宜措施,限期达标。2.5 农村供水工程分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工程类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分类标准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10m3/d 或设计供水人》1 万人设计供水规模<10m3/d 且 20 人《设 计供水人 <1 万人设计供水人, < 20 人2.6 供水单位应综合实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 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7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连续供水,供水入户,水量充足, 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供水入户, 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3、指标评价3. 1 水量评价评价容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 坊生产用水量以与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 禽,二、三产业与牧区牲畜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