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 VOCs 防治现状与对策讨论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进展,工业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总量逐年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VOCs 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 133.32Pa、常压下沸点在 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大部分 VOCs 具备较强毒性,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及 PM2.5 的重要前体物之一,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PM2.5 污染、人体健康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江西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状调查工作,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 5 个重点行业调查结果表明,有机化工行业 VOCs 排放量居第一位,占比高达 90%以上,且处理设施设备配备率不足 50%。尤其是化工企业集中的化工园区 VOCs 防治现状与国家“大气十条”及《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推行工业企业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建立工业源排放清单,对于推动化工企业高质量进展,提升我省化工园区绿色进展水平,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具备重要意义。一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现状1.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情况调查2025 年,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第一批为 475 家( 不含停产和在建企业)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情况调查,涉及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和包装印刷等 5 个重点领域的 112 个子行业。从 5 大行业类别企业 VOCs 产生情况分析,绝大部分 VOCs 来自有机化工行业,其产生量占比达到 91.66%; 其次为医药行业、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制造和包装印刷行业,占比分别为 5.55%、1.92%、0.63% 和 0.23%。企业 VOCs 排放情况显示,有机化工行业依旧占绝对主导地位,其排放量 17.80 万 t /a,占比达到 89.47%。从五大行业 VOCs 处理效率分析,目前各行业处理效率整体均处于较低水平,第一批 475家工业企业平均处理效率仅为 48.3%。其中,有机化工行业平均处理效率为 49.6%,未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要求。1.2 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现状目前,江西省约有工业园区 90 个。其中,涉及化工产业的园区主要有星火有机硅产业园区、乐平精细化工园区、定南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万年精细化工园区、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瑞昌码头化工园区、贵溪市硫化工园区、金溪香料化工产业园等,主要为有机硅新材料、石油石化及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我省主要化工企业集中在各地化工园区,VOCs 排放量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