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高处检修作业风险及安全措施一、作业风险作业位置高于正常工作位置,容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产生事故。二、安全措施(1)作业项目负责人安排办理《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按作业高度分级审批;作业所在的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2)作业项目负责人应检查、落实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梯子、吊篮)、安全带、绳等用具是否安全,安排作业现场监护人;工作需要时,应设置警戒线。(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使用安全带工作时,根据《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梯子工作时,根据《梯子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使用脚手架工作时,根据《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在吊篮或吊架内作业时,参照《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执行。(4)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同时垂直作业。特别情况下必须同时垂直作业时,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实行其他隔离措施。(5)避开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负责人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安全措施,并保证充足的灯光照明。(6)遇有 6 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影响视觉和听觉的条件下或对人身安全无保证时,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要常常与高处作业人员联络,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职守;当生产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高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8) 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