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交通支队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在各级党组织的带领下,更好的应对突发、偶发事件,控制和消除危害,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在各级党组织的带领下,我支队成立处置应对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于真昕总负责,各副支队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各科队长为小组成员,指挥部设在我支队指挥调度室大厅,如有突发偶发事件发生,根据实地具体的情况设置分指挥所 (既现场指挥部)
二、处置原则本着属地管理、就近处警、先期处置的原则,由管界队负责突发偶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两级路面指挥(支队、值勤队)领导负有先期处置的权利,各业务科根据所负担的任务,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协同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工作
三、突发状况的级别与范围(一)级别
根据事件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级是指危害社会程度特别严重,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特大突发偶发事件
二级是指危害程度严重,影响范围广的重大突发偶发事件
三级是指危害程度较重或一般,局部地区的突发偶发事件
1.大规模群众聚集、上访、游行等非法活动
2.长安街、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地区、中央、市级政府办公所在地、重点要害部门以及繁华地区发生突发偶发事件
3.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
4.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首长外宾事故(副部以上、使领馆人员,有影响的港澳台人士)
5.火灾、爆炸、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特大市政公用设施事故
6.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实行先期措施处置突发状况
四、处置措施(一)遇有下述情况,经请示上级有关领导后可实行断路绕行等交通管制措施
1.在道路两侧发生特大火灾造成道路瘫痪(繁华商业街、大型公共场所、国家重点要害部门)
2.重特大爆炸、枪击等刑事案件
3.高压断电、严重跑水、燃气泄露达到阻碍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