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方案18549(4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25〕71号)的要求,鉴于我县目前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特制定本处置方案。 一、我院医疗废物的种类 我院医疗废物主要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25〕287 号)规定执行。 二、我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宣传品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根据本方案执行。 (三)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常常性培训。 三、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一)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由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同心公司)负责,我院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与其接洽,我院建立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做到了不将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三)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根据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四)我院建立了医疗废物的临时贮存设施、设备,避开了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建立了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2 天,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五)生活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