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甲方(医疗机构):乙方(供货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着患者利益第一,遵守诚信、公平、公正,让医院用上证照齐全、质量 合格、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产品的原则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 照下述条款签订购销合同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产地、规格及单价(单位:人民币、元)货物的名称、产地、规格、价格:详见目录及供货清单
第二条货物的证件要求和乙方责任1
乙方必须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的各种证件(如:营业执照、经 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制造许可表)
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的完整、真实、有效
合同期内,证件更换时乙 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第三条货物的质量要求及乙方对产品质量等应负的责任1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标识清楚、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 产品: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还应有每 批次检验报告)
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 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医院,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 应保证所送产品均应为合理最长有效期内,有效期至少不低于 1 年
乙方提供的货物进入甲方后,在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抽查或检查之后,由此发生的证照、标识或产品质量问题的罚没事项 均由乙方承担,或乙方直接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若出现包装内产品缺 少、包装破损等问题,乙方应负责补充或调换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其他服务项目1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或双方约 定时间)按采购计划中的数量及要求送货到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