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实施办法(试行)榕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聘用人员 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律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 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 律法规规定,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对聘用人员薪酬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支部书记、副院长担 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任担任 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审 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院办主 任,相关部门负责制人和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招聘 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 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招聘工作;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 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拟定劳动 合同
二、聘用人员岗位分类:分三类1、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通过国家相关认可的正规专业学校毕业 后,并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 能的岗位,包括医疗、护理、药剂、医技、财会等工作岗位
2、非专业技术岗位:是指第一学历非正规专业学校毕业,通过 (自考、函授等)从事非第一学历专业的岗位,或经过各种培训即可从事的岗位,包括财务、信息、水电、120 驾驶员、门卫、 导医等岗位3、非固定工作时间岗位:洗衣工、清洁工、护工、垃圾清运工 等
三、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对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无不良恶习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 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 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