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第三章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第四章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第五章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第六章临床检验分系统功能规第七章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第八章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第九章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功能规第十章药品管理分系统功能规第十一章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功能规第十二章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第十三章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功能规第十四章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第十五章物资管理分系统功能规第十六章设备管理分系统功能规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分系统与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功能规第十八章病案管理分系统功能规第十九章医疗统计分系统功能规第二十章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功能规第二十一章病人咨询效劳分系统功能规第二十二章医疗保险接功能规第二十三章社区卫生效劳接功能规第二十四章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功能规"医院信息系统根本功能规"修订说明 卫生部于一九九七年印发公布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根本功能规"以下简称"功能规,对于加快卫生信息化根底设施建立,规管理,提高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质量,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医院计算机应用的安康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开展,卫生部重大医改政策的实施及医疗模式的转变,原"功能规"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为此,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二 一年三月着手修订"医院信息系统根本功能规七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讨论的根底上,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卫生信息化主管人员、医院信息化主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临床医生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功能规"的重新修订。根据国际医院信息化开展趋势及我国医院信息化开展的现状与需求,经反复论证、讨论,形成了新的"医院信息系统根本功能规"。本"功能规"具有以下特点:1.为了推动各级医院信息化建立,强调了 "医院信息系统根本功能规"不仅是对开发厂商的评审标准和依据,同时也是各级医院进展信息化建立的指导性文件,以及用于评估医院信息化建立程度的根本标准。 2.标准化是信息化的根底。为了改变以往医院信息系统建立标准不一,难以共享的局面,本"功能规"将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独立为一章,突出了标准化在医院信息化建立中的重要地位。3.根据以病人为中心的效劳宗旨,增加了以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组成的临床信息系统局部,这是对原"功能规"的重大改良。4.增加了外部接局部,以使医院信息系统适应各项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