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一、功能检查包括心血管、肺功能、各种 B 型超声、内窥镜、颅脑、肌神经等检查。二、需做检查的患者,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患者和外地患者,尽早予以安排检查。三、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进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单独操作仪器,以防损坏。四、建立健全各种卡片索引、资料登记存档工作,外借必须由本院主管医师签字,限期 3 天归还。五、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讨论解决。六、各室仪器均属贵重精密设备,应妥善保管,仔细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七、仔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辅导。八、保持室内宁静、干净,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九、各室精密仪器一律不外借。十、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