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管理制度及流程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激励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养,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调整工资提供依据,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 对医院工作人员实施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明细附后):德,是指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
有能是指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等
绩,是指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第五条 考核评价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专业、不同职务和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1、不称职:政治、业务素养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可定为不称职:(1)有与党的基本路线相违反的言论或行为,有破坏民族团结和分裂祖国的言论或行为,参加非法宗教活动,且性质比较严重的
(2)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搞不正之风,情节比较严重的
(3)违法违纪或不遵守社会公德,情节比较严重或受到治安处罚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5)常常退到、早退,屡教不改或全年缺勤累计十五天以上的
(6)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
(7)根据纪检、监察机关规定,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8)职业道德差,群众投诉多,且情节严重的
第七条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