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轮转培训制度一、培训对象:护理专业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后分配到我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二、培训目标:临床护士经过法律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或低年资主管护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熟悉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实践工作。(三)熟悉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护理(包括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操作技能,能独立完成本专业常见病的护理及一般急重症病人的抢救配合及护理。(四)了解临床科研的基本方法,掌握论文(包括个案护理分析、临床经验总结)撰写的基本方法。(五)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能熟记本专业的外语词汇。三、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素养、医德医风、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临床操作技能、专业理论知识及外语。业务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知识和外语以讲座和自学为主。四、培训时间及方式: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分别为 2 年、3 年、5 年,分为两个培训阶段。培训方式为护理单元轮转学习,实行“导师制”培训,即由护士长给每位轮转护士指定一位导师,由导师全程、全面带教。导师要求具备护师以上职称,在相关专科工作 3 年以上,责任心强,专业知识过硬,操作法律规范,有爱心,乐于承担导师义务,并经护理部专门培训后方能担任。导师的职责包括定期了解轮转护士的工作、学习情况,并在工作中制造传授机会进行教学;帮助轮转护士解决工作、学习及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轮转护士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提出考核鉴定及指导意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随时指出轮转护士的不足、缺点及弱点,帮助轮转护士尽快达到培训目标;积极地向轮转护士传授自己所掌握的各类知识和技能。第一阶段: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生培训时间均为 1年,参加轮转临床各主要护理单元的临床护理工作,每护理单元轮转 3-6 个月,急诊科必修。在高年资护士的带班下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进行严格临床护理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学习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达到卫生部国家考试中心对职业护士的考试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第二阶段:本科:1 年,每护理单元轮转 3 个月;专科:2年,每护理单元轮转 4-6 个月;中专 4 年,每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