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一、药品三级管理根据“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办法管理
一级管理(1)范围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原料药
(2)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根据 1987 年 11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根据 1988 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级管理(1)范围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
(2)管理办法专柜存放、专账登记,贵重药品每日清点,精神药品管理根据 1988 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三级管理(1)范围普通药品(2)管理办法金额管理、季度盘点、以存定销,误差率<±1%
二、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供应、生产和使用麻醉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 2〜3 年以上临床经验,经院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方有处方权
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
给病人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医师要亲自见到病人
若是晚期癌症病人,经当地卫生局药政科批准,建立“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的就近医疗单位开方配药,凭卡每次发药不超过五日用量(每次开药在病历要有记录),再来开方配药时,需把上次用过的空瓶全部交药房
药学部(科)调剂科(室)对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1)专人负责应由药师或有经验的药士负责管理,逐日统计消耗,处方单独装订,单独保存 3 年,每班都要进行交接班,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2)专柜加锁应选用结构坚固,安全保险的木柜或铁柜存放,与其他药品分开,单独加锁保存
(3)专用账册要建立麻醉药品收支总账,有专人负责做账,日清月结,账物相符,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