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电子厂劳务雇佣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雇佣乙方之事宜,按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 1、甲方雇佣乙方于 止共天在华强电子世界从事_________劳务,每天从______点至______点,一日共_____小时。并履行以下职责。 2、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听从甲方指示安排做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 三、酬劳 甲方同意就乙方的劳务提供以下酬劳: 1、每日_______元人民币; 2、每次发薪时,从乙方酬劳中扣除应缴之个人所得税金额,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酬劳结算方式 按 五、主要劳务地 乙方主要劳务地为______________,但根据甲方业务性质所需,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___地以内其他地区履行职责。 六、保险和医疗费 雇佣期间,乙方自行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如乙 七、食宿、交通及其他 1、乙方食宿、交通自理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紧急情况的通知 乙方在出现重病、死亡或其它紧急情况时,紧急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联系到相关人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责任 1、因乙方之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2、因乙方之过错,造成他人损失或损伤的,甲方若因此被追究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终止合同 1、由甲、乙任何一方提前 3 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合同。 2、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合同终止理由,任一方可在通知对方后随时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 3 次无故旷工超过 6 小时或连续迟到 5 次。 乙方行为疏忽鲁莽,不遵守纪律或有其它恶劣情况 乙方在服务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乙方放弃工作职责 不称职或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无法履行雇佣规定的职责或甲方指定的任务 因乙方之过失导致甲方遭受较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等 乙方在物质或其他方面受到甲方特别虐待 其他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若单方解除、终止合同且不及时或不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酬劳总额的 20%作为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