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5 年 9 月 10 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 号文、《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2000 年)第 78 号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 得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况,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得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与竣工备案阶段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般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
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 30 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结束,特别复杂得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可以根据“统一标准”得单位工程得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得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出具得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与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得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与《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得 3 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1、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得前提条件: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