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令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案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管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现制定了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现予发布
望各部门和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履行安全职责,确保本公司的生产安全
此《xxxxxf 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体员工必须自觉学习,并仔细贯彻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修改建议,请将信息及时反馈到经理办公室,按《文件记录管理制度》中有关要求办理
本公司的管理制度从 20xx 年 xx 月乂乂日执行
总经理:年 月修改状态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事故上报的时限与部门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又关部门报告
假如事故现场条件特别复杂,难以准确判定事故等级,情况十分危险,上一级部门没有足够能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或者事故性质特别、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时,应当允许越级上报事故
发生事故后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及时实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院: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