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部门: 日期:年 月 日护照管理办法1 护照管理1
1 因公出国护照的管理公司内部因公出国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交部《关于因公护照管理的暂行规定》
因公护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集中收缴、保管
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将所持护照交给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
如确有需要,必须履行借用手续填写《护照借用归还表》,并及时归还
出国人员回国后一个月内必须将所持因公护照 5 个工作日内交回人力资源部,逾期 5 个工作日以上仍不交回者,按违反公司规定处理
临时出国团组由其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在出国前到人力资源部代领护照并负责发给团组成员
回国后负责收回因公护照并按期交还人力资源部
2 因私出国护照的管理2
1 所有外派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到达目的地后 2 天内应将护照交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在国外工作期间,护照由国外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集中保管
管理人员在国外出差应办理借用手续,出差回到项目经理部应归还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集中保管
回国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护照统一交至公司人力资源,外聘人员的护照由人力资源部归还持照人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内部员工的护照进行登记、造册和集中保管及过期护照的清理销毁工作,并严格做好护照的借用手续
3 登记备案人员因公出国(境)护照的管理3
1 公司部分重要岗位人员须向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并实行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护照及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统一管理制度
登记备案人员因公出国(境),应根据组织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2 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所有赴国外的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3
3 登记备案人员申领因私出国护照等因私出国(境)证件时,“申请表”须经集团公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到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申请表见附件三和附件四3
4 登记备案人员每次因私出国(境)前,应向人力资源报告并登记,登记备案人员应仔细执行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