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汛期的防洪管理,切实做到防洪工作可控、受控、在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路防洪技术手册》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建设单位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部施工范围内防洪防汛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理念,全面落实好防洪防汛安全工作,建立分级防洪应急体系,做到防洪防汛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确保施工期间安全渡汛
第四条 根据广东省的气候,每年的防洪防汛期定为 4 月〜10 月
第五条 本分部施工范围内气候温柔雨量充沛,年降雨量1604
1mmo 4 月〜9 月为雨季,占年降雨量的 80%,5〜11 月为台风季节,大风风向多为北至东北风,最大风力达 14 级,风雨同行成台风雨,防洪任务较重,重要在于实时监测制度,依台城河、白沙河等珠江水系为主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分部设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组 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组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下设防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部安质部
第七条分部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管段内防洪防汛工作
第八条分部应组织防洪抢险队,并明确其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主要任务1
传达学习防洪命令和有关文件,部署汛前防洪工作,落实防洪准备工作
根据指挥部的总体防洪应急预案,结合本管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分部的防洪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进行防洪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立即进行评价和总结,及时完善预案
汛期组织防洪抢险队开展防洪抢险工作
汛后落实善后处理,总结上报当年防洪防汛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