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 目的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化管理,有效储 存、处置,促进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和消除危险 废弃物引起的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车间。3. 职责3.1 各部门、车间做好本部门、车间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工作, 并送达指定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3.2 三废车间负责危险废弃物储存和出入库台账的登记。3.3 危险废弃物的转移由供销部承办,安环部和三废处理车间提供技 术支持。3.4 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 度和国家有关规定。4.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4.1 总经理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4.2 公司应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和专 用设施。4.3 公司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4.4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 贮存、运送和处置;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 危险废物。4.5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 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6 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应当实行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制定发生事 故时的应急预案并积极实施演练。5.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规定5.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5.2 在常温下易爆、易燃与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 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5.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以在贮存设施分 别堆放,除此之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5.4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混装。无法装 入常用容器的得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5.5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 体表面之间要保留 1mm 以上的空间。5.6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要求的标签。5.7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与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5.8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 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5.9 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 70mm 并有放气孔的桶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