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双山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方教字[2025]186 号《大方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大方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方人劳社职(2025)21 号]《关于大方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方县教育局向地区请示批复的有关通知要求和我镇中心校召开的相关会议要求,为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阔老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进展
经反复讨论讨论,学校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几方面,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制定出台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每位老师基础分为 100 分,每学期结束时,按绩效工资总额减去校长津贴、教导主任及班主任等津贴再除以各老师的得分总和乘以各老师的分值,即是老师的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在本校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在本校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绩效工资考核考评领导小组:组长:杨远征副组长:徐 武成员:刘义 文雪晏 糜祖芬 吴志 李江 雷珊四、工作量的核定(一)学生人数工作量分值(作为附加分加)70 人以上的加 3 分,65—69 人的加 2
5 分,60—64 人的加 2 分,55—59 人的加 1
5 分,50—54 人的加 1 分,
(二)管理人员工作量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附加分加):师德师风管理员 加 5 分;语文教研组长 加 6 分;数学教研组长 加 6 分;综合科教研组长 加 6 分;大队辅导员 加 6 分;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