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工程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统一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二、编制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 —21 及配套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3、行业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法律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4、行业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简称“验标”)
5、行业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规定等
6、机组的“技术合同”、“协议”、设备材料标准、法律规范等
1、其它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法规、法律规范等文件
三、验评范围及验评程序1、质量验评范围主要包含:各单位工程检验范围;各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范围
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顺序逐级进行
3、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班组自检,施工场地复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在承包商三级检查与验收后提交监理公司人员对现场进行四级检查验收,同时核查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资料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4、属四级验收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综合记录,应由施工场地专业技术负责人提出,施工承包商核查,交监理公司、AA 发电有限公司核定、签证
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5、评定表”,并复查技术资料,评定质量登记后交监理公司、AA 发电有限公司核定、签证
6、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由施工承包商复查技术资料,进行观感质量评分、评定等级,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