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房的管理1.0 目的保证发电机在市网停电时能自动起动和良好运行。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发电机房的管理。3.0 职责3.1 工程部值班电工负责发电机房的管理。3.2 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和检查发电机房的管理情况。4.0 内容4.1 发电机房门平常应上锁,钥匙由配电房值班员管理,未经部门领导批准,非工作 人员严禁入内。4.2 非系统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填写《发电机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 表》,经同意后,在技术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4.3 进入机房人员应衣着整齐、纽扣扣紧,禁止穿拖鞋;4.4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置有灭火系统,并备齐消防 器材,放置在方便、显眼处;4.5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干净光亮;4.6 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4.7 机房内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吸烟,不得堆放杂物,做好防止小动物进入机房内的措 施;4.8 在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时,必须将机组启动开关置于“停止(STOP)”位置,或拆 除蓄电池线,做好预防措施;4.9 发电机、配电设备应置于自动启动状态,平常应常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燃油 油位是否符合运行 8 小时满负荷用油量;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4.10 责任人每天对发电机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清洁一次,保证机房及设备的干净,发 现漏油漏水现象及时处理;4.11 加强防火和消防管理意识,确保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4.12 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发电机运行时,应作常常性的巡视检 查。5.0 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