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标准可维修性设计法律规范发布实行****公司 发布目 次前言
22、设计准则
2更改记录1、 更改日期:年 月 日前 言本标准为法律规范可维修性设计而编制
本标准由****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公司产品***起草可维修性设计法律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产品可维修性设计标准
本标准合用于公司**产品可维修性设计
2 概述可维修性设计(Design for Serviceability; DFS)在于讨论产品的维修瓶颈,用以改善设计组合、简化拆卸环节、权衡零件寿命与维修困难度,保证使用者的满意度及减少产品维修成本
而产品维修之难易度重要取决于能否迅速断定哪一个零组件需要维修,同时是否能容易地拆装该维修零件,产品维修性分析可从六个方面来探讨(1)
重要性(Importance):组件故障将导致产品部分机能失效,而其组件之重要性应由该组件对产品机能及顾客需求的影响性来决定
出现性(Occurrence):组件在生命周期中失效的机率需权衡零件成本与维修成本,提高零件质量可减少失效机率,减少维修成本,但须衡量对零件成本的影响
易诊断性(Diagnoseability):产品故障维修的第一环节在诊断是哪一个组件失效,可诊断性乃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