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暴雨雷击应急处理作业章程1 目的法律规范台风或暴雨、雷电应急处理工作,保证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损失。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服务区域。3 职责3.1 公司成立三防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各部门的防范准备工作。3.2 公司各部门(管理处)根据天气预报和公司通知,及时而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工作。3.3 各岗位员工根据工作安排,负责各自管理服务区域的应急处理。4 工作规程4.1 当市气象台发布黄色台风、暴雨或强雷电信号后,管理处应:4.1.1 管理处主任应负责整个小区应急工作指挥调度。4.1.2 客服主管以通知或广播的形式温馨提示业主(客户):a) 通报天气最新情况、变化趋势以及紧急电话号码和急救常识;b) 切勿逗留在房屋、施工场地、树下、电线杆、围墙等危险区域周围;c) 搬走阳台、窗台上的可移动物品(如花盆),对于不能移走的(如空调等)应检查加固;d) 关闭门窗并检查门窗是否牢固,发现问题紧急修理;检查玻璃是否破裂或松动,若是则贴上胶带;e) 加固户外招牌、霓虹灯、临时搭建物,防止倒塌,并切断户外电源;f) 把车辆停入室内停车场(库)或安全地带。4.1.3 客服人员应检查楼宇的预防措施是否做好,若仍有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通过电话、对讲、上门等各种途径通知相关人员及部门尽快处理。4.2 当市气象台发布红色台风、暴雨或强雷电信号后,管理处应:4.2.1 所有员工取消休假、到岗待命。4.2.2 管理处主任应负责整个小区应急工作的指挥调度.4.2.3 主任助理应检查应急工具(包括雨衣等)、所有通讯设备(电话和对讲机等)、急救药箱(消毒止血药等),确保齐全可靠使用。4.2.4 客户主管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市三防办通知和公司紧急安排,做好传达工作,准确完整地回答客户的查询。4.2.5 管理处主任应将管理处所有员工以及清洁工、绿化工予以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可分为房屋、外围和设备等几个小组,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房屋组应:a) 绑紧或临时拆除所有悬挂物或高处可移动物体;b) 巡检并关紧各栋楼内所有公用楼道以及受托管理的房屋(如空置房、杂物房等)门窗,不能关紧或已损坏的要立即修理或绑紧;c) 疏通所有地下室(包括停车库、仓库等)排水管道,实行适当措施防止地面雨水涌入,并准备沙包、水桶,以防万一。外围组(含清洁工、绿化工)应:a) 检查围墙(挡土墙)的结构安全,必要时在 2 米外用绳子简单围起来,并仔细做好警告标识;b) 检查室外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