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情合理不合法案例(2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未经批准整修人行道败诉编者按: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
一些当事人往往根据情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常常事与愿违
本版特选辑一组此类案例,旨在帮助读者提高法制意识,合情合理又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奉摩配市场大门外的人行道因年久失修,路面凹凸不平,给出入市场的人们造成了诸多不便
2025 年 8 月,该市场出资组织人力对路面进行了整修
但一个月后,海曙区城管局以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属“擅自挖掘行为”为由,限令鄞奉摩配市场在 15 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 5000 元罚款
鄞奉摩配市场认为,修路是社会公益行为,本想是做了件好事,结果却遭到处罚
为此,该市场将海曙区城管局告上法庭
海曙区法院一审认为,鄞奉摩配市场为方便经营户运货车辆进出的需要,未经市政设施和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改变了人行道的路面结构,违反了《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法院判决鄞奉摩配市场败诉,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执行
(据《检察日报》)老母亲官司输给“不肖子”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的杨阿婆早年丧夫,含辛茹苦将儿子抚养成人,把所有的房屋、店铺交给儿子经营和使用
谁知岁数日长,儿子却常常对其恶言相向,还欲将其赶出家门
杨阿婆一气之下起诉亲生儿子,要求其搬走,腾退出所住的房屋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杨阿婆要求儿子腾退的房产,原是杨阿婆之父的财产
1985 年开始将原房屋拆除重建,杨阿婆儿子负责打理改建事宜
该房产至今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据此,法院认为:房屋原是杨阿婆父亲的遗产,但经改建后,已不全是遗产的性质,而是经重建后形成的家庭共有财产
法院认为,杨阿婆要求其子将正在使用的房屋腾退给她,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不少人觉得这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