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市容秩序维护服务考核标准考核满分为百分制,由采购人牵头组成考核检查组考核,发现问题进行分值 倒扣,85 分以上(包括 85 分)视为合格,85 分以下对应扣减当月经费。采购人 每月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扣减办法如下:(一)分值及奖惩以 85 分为基准,分值在 85 分(含)以上,全额支付当月费用;75 分以上 85分以下每少 1 分扣 10 元;75 分以下 70 分以上每少一分扣 20 元;70 分 以下(不含)为不合格,当月保洁费用按合同价三分之二支付;连续三次得分在 70 分以下,无条件终止合同。奖惩的依据以检查组每月检查、考核的分数作为当月计算奖惩的标准分。检 查组考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二)考核内容1. 市容干净,做到无“六乱”现象,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乱停放车 辆、乱悬挂、乱竖杆牌。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1 分。2. 主街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小商游贩,不符合要求并未 及时处理解决好的每处扣 1 分。3. 做好协调、有请必到、有求必应,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每受到一次投诉 扣 2 分。4. 非机动车辆分类、按线有序停放,不符合要求扣 1 分。5. 临街楼房和建筑物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不符合要求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