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记录管理实行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记录工作的管理、真实反映项目投资的状况,完善记录工作,进一步理顺固定资产投资记录工作的程序,保证固定资产投资记录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更好的为马钢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建设服务,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充足发挥记录的信息、征询、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记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记录法实行细则》及《安徽省记录监督条例》和马钢股[2025]5#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记录管理制度》,结合马钢股份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记录的范围:凡股份公司进行资本性投入的公司直管工程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即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资本性投入的项目),均属固定资产投资记录的范围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记录的职责:1、公司直管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记录报表由基建技改部负责
2、负责公司直管工程的建安费、设备费、其它费的数据记录工作,建立二级记录网络
3、指导二级记录人员的业务
4、依据公司记录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投资记录实行细则,督促、检查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记录管理工作和业务
5、核算公司直管项目的建安投资和其它投资的记录报表
6、负责办理建安工程竣工结算报表
7、负责概算投资与实际完毕投资对比的汇总
其中:⑴、建安费两算对比由基建技改部预算科按附表 05 提供
⑵、设备费两算对比由设备部按附表 07 提供
⑶、其它费两算对比由技改部按附表 10 提供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记录的依据:1、股份公司计划财务部当年立项或计划联系单
2、每月审批的施工进度报表
3、设备部每月上报的设备记录报表
4、每月审批的其它费用记录报表
第五条:投资记录的填报规定:一、投资报表:1、投资记录报表的格式:① 建安记录月报表(附 01、02、03、05 表);② 设备记录月报表(附 06、07 表);③ 其它费用记录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