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讨论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第四章固定资产折旧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购建和修理第七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报废第九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正确核算不流失,并配合武汉科瑞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为维护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对固定资产监督管理,保全不受侵占
同时也为充分挖掘潜力,不断改进固定资产利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公司在固定资产管理上要基本做到:保护好固定资产,是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基础
是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客观要求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规定执行
结合公司具体状况和财务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20 元(含增值税金,下述价格与此相同)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它与生产有关的设备机具、器具
(二)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格在 10 元以上的绝缘工具,防护工具、施工工具、仪器仪表以及其它与带电作业相关的安全用具
(三)使用期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在 20 元以上的电子设备,办公家具以及其它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商品
对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 元以下的与生产有关工具、器具、仪器仪表等不属于资产的物品,公司实行低值生产用品专项管理办法
对使用期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在 20 元以下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公司实行低值易耗品专项管理办法
第五条固定资产根据实物形态分为:1、房屋及建筑物:土木建筑物等,包括房屋、车棚、球场、车库、写字楼、居室楼等
2、机械设备:指生产设备用车、生产机械装备等,包括水冲洗车及车内设备、带电作业车、机动绞磨、电焊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