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得规划体系 1、1 英国得规划行政体系 英国得规划体系主要由国家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与地方规划四级组成,具体由中央与城市两级政府编制
区域性规划机构为中央政府得派出机构,不直接负责规划得编制工作,而主要作为编制区域规划得组织者
1、2 英国得规划法规体系 1987 年得《(土地)利用分类令》、1988 年得《总开发令》、1990 年得《城乡规划法》与 1990 年得《登记建筑物法》等
除规划法特别准予以外,包括规划许可在内得一切土地开发都要获准规划同意,“开发”即成为规划法与开发管制得重心
3、英国土地利用规划内容特点英国土地规划城乡土地利用得一体化,规划主要目得就是控制与管理土地开发,保护自然环境
不同层次得规划详略程度各有不同
高层次规划较为简略,比如中央规划与大得区域规划主要提供城市进展得相关政策;基层规划内容非常详细,作为实施性规划,更加强调管理操作得便捷性
英国得城市规划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得框架编制,下一层次规划主要就是由大城市中心区规划、小城镇规划与郊区进展区规划组成得较小区域得规划
4、英国得规划管理制度英国得规划编制由政府部门负责,其规划程序就是:首先编制规划草案,然后公开征求意见,专业小组或监察员根据公众意见向政府提交报告,根据提交得报告修改规划并再次征求意见,再次根据各方意见进行规划修改后,提交政府批准规划并付诸实施
在规划实施与管理制度上,英国建立了完善得规划许可证制度
政府批准实施得规划具有权威性未经规划许可,不准一切形式得土地开发利用
4、1、2 德国得规划体系1、德国得规划行政体系根据行政级别或空间大小得不同,德国空间规划体系一般划分为联邦、州、地区与市(县)四个层次,每一个层次都有一个综合性战略性规划与之对应,下层规划必须遵循上层规划得指导
各级规划均有明确得分工,其任务重点各不相同
德国类似土地利用规划就是根据建筑法制定得,与城市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