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1、新书入库(室)或图书调拨、修补、剔旧等由书库(室)管理人员严格根据交接手续办理并做好记录。2、各书库(室)图书严格根据索书号细排架。3、各部门从书库(室)提取图书,应列出书目,由书库工作人员提取,并办理借阅手续。本馆职工借书,也应办理借阅手续,不可优先借阅图。如不办手续擅自将图书带走,视作窃书处理。4、常常检查、清理图书破损情况,对已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修补好后方可外借。5、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图书剔旧工作,必要时可提前或推后。6、每三年清点一次藏书。书库管理人员须预先制定详细计划上报馆领导,由馆领导集中安排人力和选择恰当时间进行清点。清点结束后应写出清点报告,附上遗失、破损图书清单。一式三份:馆长室、采编室和办公室各保存一份。7、严格执行本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书库(室)内严禁存放易燃 物品,严禁堆放私人物品,严禁吸烟和使用电器。书库(室)管理人员要常常检查书库(室)防火、防盗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实行应急措施。8、全馆书库(室)防虫工作由办公室 实施,每年至少集中进行一次防虫灭虫工作。9、书库(室)管理人员要常常巡视书库温湿度情况,努力使温度控制在 5-26 笆之间,相对湿度%rh 之间。通风时严格掌握书库外部条件 ,不宜在阴雨天、三级风以上天气、附近有大型土建工程、空气严重污染和飞虫多时开窗通风。10、逐步实现图书保护工作科学化、现代化,不断改善图书保护条件,逐步增加吸尘器、空调器、加湿器、书籍消毒柜(室)等设备,定期做好图书除尘、去湿、消毒工作。11、仔细执行本馆卫生制度,做好书库(室)清洁工作,坚持每天打扫库室卫生。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二)1、 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2、 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得为他人代为签到,否则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均视为缺勤。3、 请假一天以内者,需经部室主任和副馆长同意批准,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超过一天者,需经馆长批准签字。4、 凡请假人员均需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因特别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时,受托人应在请假条上签名。若确实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要及时补办,不补办或补办未批准,按旷工处理。5、会议或 活动,必须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需经馆长批准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无故缺席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6、 婚假、产假、丧假等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