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1、新书入库(室)或图书调拨、修补、剔旧等由书库(室)管理人员严格根据交接手续办理并做好记录
2、各书库(室)图书严格根据索书号细排架
3、各部门从书库(室)提取图书,应列出书目,由书库工作人员提取,并办理借阅手续
本馆职工借书,也应办理借阅手续,不可优先借阅图
如不办手续擅自将图书带走,视作窃书处理
4、常常检查、清理图书破损情况,对已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修补好后方可外借
5、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图书剔旧工作,必要时可提前或推后
6、每三年清点一次藏书
书库管理人员须预先制定详细计划上报馆领导,由馆领导集中安排人力和选择恰当时间进行清点
清点结束后应写出清点报告,附上遗失、破损图书清单
一式三份:馆长室、采编室和办公室各保存一份
7、严格执行本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书库(室)内严禁存放易燃 物品,严禁堆放私人物品,严禁吸烟和使用电器
书库(室)管理人员要常常检查书库(室)防火、防盗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实行应急措施
8、全馆书库(室)防虫工作由办公室 实施,每年至少集中进行一次防虫灭虫工作
9、书库(室)管理人员要常常巡视书库温湿度情况,努力使温度控制在 5-26 笆之间,相对湿度%rh 之间
通风时严格掌握书库外部条件 ,不宜在阴雨天、三级风以上天气、附近有大型土建工程、空气严重污染和飞虫多时开窗通风
10、逐步实现图书保护工作科学化、现代化,不断改善图书保护条件,逐步增加吸尘器、空调器、加湿器、书籍消毒柜(室)等设备,定期做好图书除尘、去湿、消毒工作
11、仔细执行本馆卫生制度,做好书库(室)清洁工作,坚持每天打扫库室卫生
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二)1、 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 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得为他人代为签到,否则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均视为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