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操作指弓(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讨论稿一、土地增值税的前期管理(一) 开发项目的前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税收管理,实施项目管 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国土、规划、住建、国税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从 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按项目分别建立档案、设置台帐,对纳税人项 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盘等房地产 开发全过程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做到税务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同步。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项目开发期间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积极关注,对纳税人同时开发多个项目或分期开发项目的,应督促纳税人根据清算要求分项目、分期,并在金三系统中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合理 归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二) 清算资料的收集税务人员在清算及工作开始前,应从以下几个面收集资料:1. 纳税人必须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资料包括:(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其他各类明细申报附表;(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 地、开发、销售、关联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 要了解的其他情况;(3)开发项目立项批复;(4) 建设用地规划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可证、商- 品房预售可证;(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取 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6)拆迁补偿费支付凭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拆迁补偿费 签收台账等;(7)总层平面规划图及分层平面规划图、地下停车场车位分布平 面 图;(8)工程监理报告、日志等监理材料;(9)工程竣工备案表;(10)项目预算、概算书及竣工决算报表;(11)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价款结算单、预算表、工程决算明细;(12)测绘报告及房屋分户(室)面积测绘图纸;(13)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情况明细表;(14)能够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并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金融机 构贷款合同;(15)物业用房申请确认单、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 盈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凭证;(16)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 账 凭证复印件;(17)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及清算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完 税凭证;(18)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 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19)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报表;(20)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