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过程监测方案1、大气环境监测1.1、监测布点原则及方案大气环境监测内容包括污染土壤清挖、外运、修复施工过程中污 染物无组织排放空气样品的采集、分析及质量评价,污染土壤修复设 施污染物排放尾气样品的采集、分析及污染物排放评价。依照《大气 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 -20)中相关规定,在修 复区域边界、异位处置中心边界和环境敏感点附近共设置 12 个监测 点 根据监测当日上风向设置 1 个背景监测点。采样点位设置在场地 边界距地面高1.5~2.0nx 1.2 采样方法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采集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执行,采纳连续监测 1 小时采集 1 个样品的方法,若污 染物浓度过低,需要时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 尾气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采集参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 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执行。对于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 机物的采样方法,选用专用大气采样器,应用大流量采样系统进行大 气采样。1.3 监测内容和评价标准采样频次参照《环境监理工作制度(试行)》(环监[1996] 888 号) 中第 3 条款现场环境监理规定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 场监理每月不少于 1 次;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理每月不 少于 1次”,污染场地修复现场监测频次按每月 1 次执行,即在修复 施工前监测 1 次,在施工过程中每月监测 1 次,在施工完成后监测 1 次。监测指标为六价铬、铜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1,匕氯乙 烷、乙苯、苯并[a蒽、苯并 [a 芘、邻苯二甲酸二( 2-二乙基己基)酯、 总石油烃C10~C40、水合肼、三氯乙烯、锌及其化合物、氯乙烯、1,卜 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 1,2~二氯乙烯、顺 1,2~二氯乙烯、甲苯、总 悬浮颗粒物。大气环境评价标准可依据 GB16297 和 DB52/864 的相关标准值进 行评价,总悬浮颗粒物采纳 GB3095,对于标准中未列出的指标可采 用背景值对比或修复前后比较评价。当出现排放超标,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人员,进一步做好 污染土壤开挖、运输、暂存和修复等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进行必要 的降尘和净化措施。大气环境监测情况统计表点位频次检测项目修复场地周边 12 个、废气处理设施 排放在修复施工前进行 1 次,在施工过程中每月监测 1 次,在施工完成后监测 1 次。六价铬、铜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 合物、1,2-二氯乙烷、乙苯、苯并[a] 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