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一号学员公寓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劳务施工合同甲方:河北中建工程有限公司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一号学员公寓工程项目部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一号学员公寓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一号学员公寓工程;2、地下室底板及外墙壁防水层,保护层;3、防水工程需基层处理
二、工程做法:1、基层清理、处理;2、2mm 厚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3、3mm 厚 SBS 粘贴(含附加层);4、点粘 350 号油毡保护层; 5、施工严格按技术交底及法律规范规定施工,包括施工顺序,卷材搭接宽度等
6、乙方必须保证不渗不漏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形式1、内容:防水层的全部施工内容及附加层、加强层等
2、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工具包耗材的承包方式,乙方所需的人工耗材及施工用具、劳保用品要自备(指除厂家提供热熔机以外的一切设备或工具,如:喷灯、刷子、滚筒、灰刀等工具和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
四、合同工期 按项目部要求的工期施工
五、合同价款1、按成活面积 10 元/M2 计算
2、以上综合单价为含税价格,需提供正规劳务发票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耗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金等费用
3、不设预付款,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质量达到合格;并经甲方审核后,甲方付至乙方完成产值的 80%,工程整体竣工后按审定工作量的 9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余下 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工程竣工满 2 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除工程数量变化可根据单价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他任何因素不进行价款调整
六、工作范围 综合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1、基层清理,铺刷附加层等,严格按图纸设计及甲方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