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吾煤业公司安全监察处便函余煤安函(2025)10 号地面动火管理办法为确保地面动火作业安全,法律规范动火作业管理,防止重 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地面动火管 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及动火作业管理(一)最大限度减少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有条件拆 卸的或采纳不动火方法代替作业处理的均应避开动火作业, 科学组织,合理优化,确保动火作业安全高效
(二)严格根据动火作业相关要求执行1、作业前需提前办理动火作业现场调研报告
2、编制现场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审批动火作业证(票)
4、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培训及考试
5、办理动火作业开工许可证(票)
6、严格遵守动火作业措施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及相关科室人员跟班
8、进行高空及受限空间特种作业时,要明确主要危害 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动火作业的各 项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三)禁止动火作业管理1、动火作业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经检测作业区域瓦斯浓度大于 0・5%,禁止动火
3、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4、不彻底清理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6、现场管理不符合消防法相关法律规范,禁止动火
二、根据动火作业区域、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动火作 业分为三级:一级动火:选煤厂地面煤仓上下周围 20 米范围内区 域;运销科煤仓下周围 20 米范围内区域;瓦斯泵站等易 燃易爆区域;危险化工品区域
二级动火:选煤厂皮带栈桥走廊内、运销科皮带栈桥走 廊内、选煤厂药剂库、受限空间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其 它场所受限空间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 均为三级动火
三、审批程序(一)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1、现场调研:一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前,由公司总工程师 组织编制、会审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进行现场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