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更新时间 2025-8-24 19:52:49 打印此文 点击数 2358 改革开放以来,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工业迅速进展,1
5 亿-2 亿人的农村劳动力开始进入非农产业
但是,与较快的工业化水平相比,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远远落后了
根据 1999 年年底的统计数据,所有农村人口中,在乡镇企业就业和在农村从事个体运输、商业、工业、服务业的劳动力全部包括在内,我国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约为 53%,而包括外来常住人口在内的城市人口,只占全部人口的 32%
也就是说,我国工业化(非农产业化)的比率比城市化比率高出 21 个百分点,而发达国家和多数进展中国家在经济进展过程中历来是城市化水平高于工业化水平,与人均 GDP 水平同等的国家相比,我国城市化水平也大为落后
城市化水平过低,导致人口和产业聚集程度低,使得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进展所需的基础设施成本过高,交通成本也过高;人口聚集程度低,也阻碍了第三产业的进展,增加了就业难度,减缓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进程,制约了经济的进展
因此,城市化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战略重点
一、推动城市化必须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造成我国城市化水平远远低于工业化水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民的束缚
农村劳动力无法真正摆脱农民身份,不管从事何种非农产业,农村劳动力最终都离不开土地
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为农村人口提供了一种特别的社会保障
由于中国农村目前的现金收入水平很低,农村短时期内建立以个人付费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可能的,由政府来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来实施涵盖 8 亿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计划也不现实,广阔的中国农村几乎没有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大多数村庄,仅有的社会保障是以农村“三提五统”为基础的“五保户”制度和低效的医疗保障制度,一般农村地区都不存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则更不用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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