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指导老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提高老师队伍整体素养为宗旨,以培育精于教书、乐于育人、素养过硬、善于创新的青年老师队伍为目的,大力加强青年老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育工作,促使青年老师尽快成长为教育教学骨干力量,为构建优秀老师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推动教育持续进展。第二章培育目标第二条:提升青年老师职业道德素养,培育“敬业、勤业、精业”的老师队伍后备力量。科学制定青年老师培育计划,以“敬业、勤业、精业”为主题,开展“修师德,树师表,练师能”活动,促进青年老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全面提高。以学习讨论《老师法》、《教育法》、《职业道德修养》等为切入点,切实加强青年老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青年老师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不断提高广阔青年老师的职业素养。第三条:提高青年老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构建老师队伍可持续进展平台。把提高青年老师实施素养教育的能力作为培训的立足点,强化青年老师对素养教育理论、现代教学改革的认识,加强青年老师基本功训练工作;以“以老带新”,“以学促新”,“以优促新”,“新老结对子”等方式,组织青年老师开展各种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青年老师的业务素养,带动整体老师队伍业务素养的提高;鼓舞青年老师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究创新,促使其提高实施素养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舞青年老师熟练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并积极运用到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为青年老师施展才华铺设实践和进修学习的平台。第三章结队帮扶第四条:结队应坚持“以老带新”、“以优促新”、“新老结队”的原则。中小学正高级老师的帮扶对象为:中小学高级老师、中小学一级老师、中小学二级老师、中小学三级老师和未评老师。中小学高级老师的帮扶对象为:中小学一级老师、中小学二级老师、中小学三级老师和未评老师。中小学一级老师的帮扶对象为:中小学二级老师、中小学三级老师和未评老师。第五条;在学区、学校的统一安排下,一般每学期确定一次帮扶对象,帮扶实行“一对一”,不得“一帮多”、“多帮一”。第六条:帮扶对象确定后,由指导老师、帮扶老师在学校的指导下共同签订《培育指导老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帮扶协议》,并由学校于开学四周内将帮扶名单报学区备案。第四章帮扶成果确认第七条:每学期结束可以指导老师向学校、学区申请的帮扶成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