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1、0、1 为法律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优化设计、指导施工,实现基坑工程信息化管理;确保基坑安全与保护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得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其她特别岩土与侵蚀性环境得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1、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得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得监测方案,精心组织与实施监测。1、0、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得规定。2、 术 语2、0、1 基坑监测2 建筑基坑 building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得施工所开挖得地面以下空间。2、0、2 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得统称。2、0、3 围护墙 retaining structure承受坑侧水、土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得壁状结构。2、0、4 支撑 support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得荷载而设置得基坑内支承构件。2、0、5 锚杆 anchor bar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得承受挡土墙水、土压力得受拉杆件。2、0、5 冠梁 top beam设置在围护墙顶部得连梁。2、0、6 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化特征得观测点。2、0、7 监测频率 frequentness of monitoring单位时间内得监测次数。2、0、8 监测报警值 alarming value on monitoring为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得监控值。用以推断监测对象变化就是否超出允许得范围、施工就是否出现异常。3 基 本 规 定3、0、1 开挖深度超过 5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 5m 但现场地质情况与周围环境较复杂得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3、0、2 建筑基坑工程设计阶段应由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得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得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与监测报警值等。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得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