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要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的类别、条件、及特别工种的安全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参加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文 2025 修改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0 号令(202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质检办特〔2025〕200 号 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2025〕22 号 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DLT5009.1—202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3 术语和定义3.1 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3.2 特种作业范围3.2.1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转、维护、安装、检测、修理、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3.2.1.1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 1 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转、维护、安装、检测、修理、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3.2.1.2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 1 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转操作、维护、检测、修理、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3.2.1.3 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测、修理、维护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3.2.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3.2.2.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3.2.2.2 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3.2.2.3 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