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管理规定编号:HC/03-2-V1
0编制:张强审核:孙怀、焦守英批准:朱毓光实施日期:201 年 7 月 1日基础设施管理规定1
目的为法律规范并管理公司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中基础设施是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
1 固定资产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可独立使用的、使用期限 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在 20 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房屋、建筑物、 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资产
2 办公用品一般分为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
3 低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单价 2 元-20 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4 日常办公用品单价在 2 元以下的员工日常办公所用文具、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 材以及其它特别物品
5 设备维修是指设备的保养、维护和修理
预防性维修主要是根据 设备制造商的推举、国家的法律法规定期对设备进行的维修,即计划维修:预测性维修 主要是根据设备状态检测的结果,工艺参数的变化,设备制造商的推举标 准、良好的设备管理经验,从而对设备进行的维修
1 总经理根据生产规模的需要,对满足生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提出全面要 求
2 综合管理部是基础设施的归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范围内所有基础设施的监 督管理
2 负责按总经理的要求进行全面策划,保证设备满足生产能力的要 求
3 负责制定基础设施具体管理制度或规定并监督执行,定期监督检 查各项规章制度或规定的执行情况
4 负责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或检修计划,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 保养或检修,确保设备的技术保证能力
负责制定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确保正确使用/操作机器设备
组织监督各部门对设备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情况及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