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防汛工作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本厂厂界对应的长江岸区江堤及向上游、下游方向延伸 50 米的江堤以及厂内区域生产设施安全度汛;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抗洪抢险,保证灾后恢复电力生产供应
第三条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公司
第二章防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
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厂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厂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检测、修理公司、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第八条 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设备部分管副主任、发电部分管副主任、检测、修理公司分管副经理、安监部副主任、物业公司副经理、安全员、总务专职等组成
第九条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状况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负责突发状况应急决策和安排,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