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执行工程施工“三措”(盐城供电公司,江苏 盐城 XXX)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以下简称“三措”)是确保电力安全的主要措施。工程施工“三措”可以法律规范电力生产、基建、多经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1 现 状一些单位把工程施工“三措”作为一种应付检查与考核的形式,具体表现在:(1) 编制的工程施工“三措”不法律规范,内容重点不突出, 应当明确的措施未能明确到位,甚至将“三措”编制成“两措”;(2) 对复杂的施工作业缺乏周密的计划、科学的应变措施,往往是工程已经开工或即将开工,才匆匆将工程施工“三措”报来审核、审定、批准;(3) 工程施工“三措”开工之前不分发到工程施工班组,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探讨,往往是编制者清楚,而施工人员不清楚;(4) 编制的工程施工“三措”与实际施工任务不相一致,往往是应付了事;(5) 没有妥善处理好安全与进度、效益、创一流、优质服务等之间的关系,在工程任务紧、施工忙的时候,就忽视安全、淡化安全甚至忘记安全,往往将工程施工“三措”的要求抛到脑后;(6) 一些管理者对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施工现场工作的危险源不清楚,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不够明确,导致施工现场工作混乱,工程施工“三措”在现场得不到落实。2 强抓“三措”的编制,审核和执行2.1 正确编制工程施工“三措”(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和现场实际情况,仔细编制工程施工“三措”方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正确完备,并对工程施工“三措”方案的必要性、正确性、安全性负责。(2) 工程施工“三措”方案要根据施工作业的特点编制,不能照搬照抄,要将危险源和有关注意事项交待清楚。(3) 工程施工“三措”的编制内容分为 4 个部分:工程概况、工作任务及内容(对施工复杂的工作应附图说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4) 工程施工“三措”中的组织措施可根据工程性质明确下列人员和职责: 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现场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 现场安全监督(流动哨)人员,质量验收负责人,政工、后勤负责人,施工班成员等。(5) 工程施工“三措”中技术措施可根据工作性质重点突出下列内容:技术要求、工艺法律规范,工期及工程进度,质量验收交接要求,施工记录及图纸资料要求,继电保护整组传动安措卡的要求,特别工艺的施工设计及施工技术要求等。(6) 工程施工“三措”的安全措施应根据工作性质及现场实际重点突出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