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照护服务进展实施方案根据《省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进展的实施意 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展目标到 2025 年底,每个区县至少建成 1-2 所标准化、法律规范化 的婴幼儿托育试点示范机构
到 2 0 2 5 年,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人群 集中居住、人在 1 万人以上的乡镇,有条件的农村在社区综 合服务设施中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推广婴幼儿早期进展项目
婴幼儿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广 大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建立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1、根据《省人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等 政策
2、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婴幼儿父 母从业就业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
加强 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就业能力
依法保障脱产照护婴幼儿 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平等就业权利和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3、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 疾病防控等服务
依托城市社区妇幼保健机构等阵地,加强对 家庭的婴幼儿早期进展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4、根据家长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适合婴幼儿身心进展特点 的活动,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类科学育儿讲座、育儿沙龙、专家 咨询等活动,丰富家长科学育儿知识
(二)以社区为重点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1、区县政府是落实托育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区 域内托育服务工作规划,指导乡镇街道将公益性托育服务纳入 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婴幼儿照护服 务的需求,引导托育机构合理布局和法律规范进展
2、根据相关标准和法律规范,在全市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 常住人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