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 突 发 问 题 处 理 方 法 , 自 救 互 救 常 识 的 教 育
紧 急 电 话 ( 如110,119,122,120 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中心校,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老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常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老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层层申报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学校要常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