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广阔老师和学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
学校建立三级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度,即:校级领导巡视值班制度,中层领导、班主任老师训导值周制度,教导干事、学生安全监督岗巡检值日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以下工作内容:一、校园安全:校园安全,即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法纪教育和安全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问题
1、学校应当常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凡我校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则纪律
2、学生的父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学生家长的教育作用亦非常重要
学校和家庭相结合,老师和家长相配合,是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有力保障
3、全校教员工和在校学生,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天天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
4、学生上课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学校制定的校园常规,遵守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服从学校领导、管理人员、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管理,服从指挥
5、学生上体育课应当根据动作要领和老师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保护,注意不得损害到其他同学
要依据个人身体情况,从实际出发去做有关动作和运动,不得牵强和逞能
假如个人身体不适或者有病,应当及时向老师报告
6、学生使用各种体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则,做各种动作必须根据要领和安全章程规定进行,预防碰伤、扭伤、摔伤等事故的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