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车辆、租用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车辆,保证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一、办公室负责学校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用,任何领导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动用车辆,凡出车都要由办公室填写《车辆派出单》。二、凡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车。三、车辆派出范围:(1)校领导工作用车,要优先保证主要领导公务用车;(2)有关处室或处室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合理安排用车;(3) 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教职工因办理业务出差,所带物品或资料量大不便携带或夜间出差时,视具体情况可适当派车送站;(4)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可派遣车辆;四、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外单位用车,一般不得借用,特殊情况需主管校领导批准。五、厉行节约,加强油料管理,建立油料领用卡片,车辆维护维修和油料消耗统一执行单车核算,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六、驾驶员要仔细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交通法规,爱护车辆,确保安全行车和车容干净,严禁带病出车,严禁超载。七、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入库,不能随意停放。八、凡未经请示,随便出车或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全部责任,并追究驾驶员责任。九、租用车辆:假如需要租用营运车辆,由校长室或各处室自行联系营运公司。负责联系车辆的学校相关部门领导需向对方索取正式有效的营运证件(复印备查),与对方签订租用车辆协议,确保合法营运、安全营运,杜绝超载现象。学校车辆、租用使用管理制度(二)1.学校车辆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建立相关台帐。2.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3.车辆使用如遇冲突的,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原则,即处理紧急、重要事务的用车申请优先。4.市区内教研活动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偏远乡镇及地区根据情况使用),市内派车由校办主任审批,市外派车须经校长批准。派车优先考虑校领导因公外出。5.严格控制私人借车,如教职工急需借用校车,须经校长室同意,根据里程缴纳汽油费并自行负担过路过桥等费用。6.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报经校长室审批,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私自外借,否则将追究派车人责任。凡私自出车引起的一切社会后果,与学校无关,概由驾驶人员负责。7.驾驶人员要在办公室坐班,服从安排,凭出车单和主管领导安排出车,必须按派车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路线绕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