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行为安全法律规范一、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切忌并排骑车、嬉戏打闹、飞速超车。二、课间举止要文明,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拥挤场合,不争先恐后,不嬉戏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违者予以严厉惩处。三、不在教室内私自使用充电器,不得自行修理或拆装日光灯、电器插座、电风扇等电器设备,严禁随意使用多媒体。四、教室无人时,要先关闭门窗、灯、电风扇等。五、教室内门窗、开关、设备要有专人保管(生活委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六、打扫教室卫生时不要爬高擦窗、日光灯或电扇。七、不做危险游戏,如推手、摔跤、跳楼梯、爬门、爬窗、爬墙、爬树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安全第一,生命高于一切,警钟长鸣。八、上下楼梯不拥挤、有序进出。九、用餐注意文明守序和饮食卫生,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十、站立、就座、行走、奔跑以及进行其他各种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