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保证体系及措施1 安全生产目标和原则1.1 目标本工程有关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将施工中的损害或损失的风险减至最小,确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为零。1.2 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步实施的原则;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2 安全保证体系2.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经理、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组成,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2.2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图见下页土石方施工理管志标全安理管程工结构工程施工桩基及防腐施工护岸工程施工严措全,理安程管程规术工作技保操全确定安,制格施图络网全安工施程工同合本门部技安理经目项科全安理管电机岸坡开挖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者理管高最用电安全管理机械施工队结构工程施工队桩基处理施工队理经副全安员视巡全安理管工施防腐施工队打桩施工队抛填工程施工队混凝土拌和站测量班、试验室规 全作 安操 备全 设安 电部 机总 保行 确执程规 全作 安操 工全 施安 规部 常总 障行 保执程3 安全保证措施3.1 职工安全教育及培训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填好《安全教育登记表》,方能进入该项目部上岗作业。特别工作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机械作业人员、司机等)均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资格证书上岗,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考核验证。项目部施工班组每月安全学习两次,由安全员组织实施,按规定填写记录,保存备查。项目部为每位雇员提供一本现场专用安全手册,针对不同的雇员进行培训,开发工人的安全技能、危险识别能力和一般及专业的安全工作实践经验。所有培训考核记录保存备查。3.2 事故的损害报告、调查及分析所有严重的伤亡,需要就医或可能引起潜在的时间损失的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业主。其他损害,对财产设备损毁超过 50 元的事故,即将到来的损失或潜在的健康损害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业主。其他报告和调查程序将由业主、项目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所有事故必须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开始,在两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其他报告和调查程序将由业主、项目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所有事故必须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开始,在两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调查分析结果在安全会议上公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