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工点定期检查制度1. 极高度风险工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少于 次。2. 高度风险工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得少于 次。3. 中 度 风 险 工 点 , 包 保 副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每 月 到 现 场 检 查 指 导 不 得 少 于次。4. 低度风险工点,包保分站长每月到现场指导不得少于 次。5.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各自负责的风险工点按风险程度高低,视工程进展情况,采纳逐日或隔日检查,盯控工序关键环节,巡查风险源状态。检查的频次及时间计划报分站长备案。包保领导干部到现场检查后的指导意见记入单位工程监理日记,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每次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记入单位工程监理日记。7.现场监理员在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风险工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监理工程师,遇发生较严重问题,在实行必要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迅速到现场处理,并报告相关领导。安全风险工点定期检查制度(二)1、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① I 级施工由站总监理工程师包保检查高度和中度风险点,分工负责的副总监包保检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② II 级施工由监理站副总监包保检查高度风险和中度风险点,分站长包保检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③ III 级施工和列入监督计划施工,由监理分站站长包保检查高度风险点,由分管监理工程师包保检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2、非营业线施工① 极高度、高度风险工点由站总监理工程师包保。② 中度风险工点由分管副总监负责包保。③ 低度风险工点由有关分站长负责包保。